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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拉萨市公积金提取分为住房消费类和非住房消费类两大类。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有: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等条件,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铁路职工为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单位未安排单身宿舍的)。

  3、本市户口职工(铁路职工需为本省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

  4、非本市户口职工(铁路职工需为非本省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

  一、职工以本人银行卡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栏选择“银行卡转账”,填写账户户名为本人的银行卡开户银行和卡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拉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到指定银行卡。目前银行卡转账方式只限于有银联标志可正常使用的卡(除外资银行)。

  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将资金转至售房单位的,“提取方式”栏选择“其他转账”,并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须与购房合同中售房单位一致)、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拉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支付给收款单位。

  温馨提示:搜索并关注【拉萨本地宝】微信公众号(ID:bdbhzzmq),输入框回复【公积金】,查看拉萨公积金缴纳、提取、贷款及其他相关信息。

  拉萨市住房公积金除了要销户的情况外,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间隔不得少于12个自然月。拉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购房提取;建造、翻建、大修提取;租赁自住住房;

  拉萨提取公积金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银行卡和填写《拉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用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要提交建房许可证明(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

  异地买房可以提取拉萨公积金。在异地(拉萨地区以外)购房的,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缴存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等。

  职工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无禁止性要求。办理流程主要有4步: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办结。可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相关业务,进行线上办理,也可以去各服务网

  服务时间是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拉萨钱塘新区公积金人工电线,拨通电线进入人工服务。该电话是拉萨统一咨询公积金业务的热线,可以查询公积金提取、贷款、

  【导语】:拉萨市公积金提取分为住房消费类和非住房消费类两大类。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有: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等条件,

更新于:202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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