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半年后可提取
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社保缴存地为拉萨市范围内的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
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更新于: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