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住房消费类和非住房消费类两大提取类型。拉萨公积金提取条件详情请看全文。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拉萨市本级及萧山、余杭、富阳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其他县(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当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3、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本省户籍);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非本省户籍);
更新于:2024-01-10